一、
若债务人逝世担保人是否需承担责任
债务人死亡其担保人会承担责任。保证人有两种保证责任:
1.是一般保证,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或同时一并对保证人起诉、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实现债权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2.是连带责任保证,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则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选择只起诉债务人、同时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
现在由于债务人意外死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起诉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二、
债务人失踪怎么追讨欠款
债务人失踪追讨欠款的办法是: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可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在申请宣告失踪案中,申请入应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在受理人未出现,则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该公民失踪。同时,该法院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除了负责保管失踪人财产之外,还负责用失踪人的财产清偿失踪人的债务。因此,法院决定代管人后,全权从可以凭借据请求代管人用债务人的财产来清偿,使债权得以维护。
三、
债务人死亡如何证明借条的真实性
找法网提醒你,债务人死亡证明借条的真实性的方式是做笔迹鉴定。
1.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比对鉴定。
2.借款人死亡的可以在之后做笔迹鉴定也能够证明借条是真实的,债务关系是存在的,并且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索取欠款,这样是合理合法的,一般情况鉴定借条真实性是谁去鉴定的就由谁负责。
除了做笔记鉴定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之外,还需要其他辅助性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的债务关系。可以提供向对方催债的完整语音记录或者相关聊天记录作为佐证来证明。查找是否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出庭作证。
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位于雅鲁藏布江支流拉萨河中游河谷平原,东经91?07′,北纬29?39′,海拔3658米。拉萨藏语意为“圣地”。全市人口40万,有藏、汉、回等30多个民族。拉萨的历史悠久,秦时属古汉、唐为吐蕃之地。唐贞观七年(633年),松赞干布完成了统一西藏的大业,建立了吐蕃王朝,同时建都拉萨。唐贞观十五年(641年),松赞干布迎娶唐朝文成公主。在此修建了大昭寺,小昭寺和布达拉宫。千余年来,这里成为了西藏政教活动的中心。这里属高原干旱气候区,特点是气温偏低,降水较少,空气稀薄,日照时间长达3000小时以上,素有“日光城”之称。景观:市内和郊区名胜古迹众多,布达拉宫、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和甘丹寺等早已驰名中外。其它景点还有藏王陵,楚布寺,达扎路恭纪功碑,甘丹颇章,拉萨清真寺,龙王潭,罗布林卡,曲贡遗址,西藏革命展览馆,小昭寺,药王山,直贡噶举派寺庙群等。